绩溪县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已经绩溪县人民法院(2014)绩民破字第0000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天地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按照天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等相关决议内容,以及天地公司目前相关资产状况与相关建设项目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绩溪县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
二、资产状况
(一)存货
存货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暂估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商品房 |
401套 |
47369.54 |
3200 |
151,582,528.00 |
全部备案 |
店面房 |
141间 |
7611.899 |
4200 |
31,969,975.80 |
|
别 墅 |
18幢 |
4213.93 |
4000 |
16,855,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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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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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8,22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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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暂估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综合楼 |
1处 |
2761.09 |
5300 |
14,633,777 |
已抵押 |
办公室 |
1处 |
1813.20 |
4300 |
7,796,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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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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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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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0,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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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建工程
公司南区E块1#楼、9#楼、11#楼等在建工程,按债权人申报了的已完工程量计算为13,591,162元。
(四)土地使用权
E块土地约18.6亩,高层D块(未开发)约58.95亩,合计约77.55亩,暂时90万元/亩计算,金额为69,795,000元。
三、相关建设项目情况
(一)E地块在建工程项目
绩溪县灵川半岛E块工程项目已于2012年11月份报建并获得规划审批,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文件均已办理完毕,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970㎡,总建筑面积(不含架空层)为23000㎡,容积率为1.79,绿地率为32%。
(二)D块第三期高层项目
绩溪县灵川半岛项目D块第三期高层项目,于2012年12月19日经绩溪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变更方案,变更后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6666.95㎡,总建筑面积为90503㎡,住宅建筑面积为84983㎡,商业建筑面积为5580㎡,物业管理用房为193㎡,地下室面积为7200㎡,容积率为1.59。截至2014年11月12日,该项目尚未启动开发。
四、负债情况
经天地公司管理人审核,债权人普通债权299户;担保债权5户;税收债权1户;劳动债权23户;合计申报债权核定总额约6.88亿;经天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确定的债权调整原则后,债权总额约为5.49亿。
五、相关政策扶持
1、根据天地公司重整后剩余资产销售产生的实际缴纳入库税收(仅指地方留成部分)情况,由县财政会同相关部门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扶持。
2、天地公司重整后剩余资产运营中的行政事业收费、城市建设基础配套费,同意予以缓交。
3、其它相关配套政策
4、具体扶持政策内容以县政府会议纪要为准。
六、投资人(重整方)准入条件
(一)投资人资金投入要求
1、在签订重整协议当日,投资人须将2200万元的投资保证金打入共管账户(管理人与投资人共管)。
2、签订重整协议后6个月内追加投资3000万元。
3、签订重整协议6个月后视情况继续追加投资。
(二)投资人主体资格要求
1、投资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且须在绩溪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
2、投资人公司股东人数须5人(含5人)以上,股东中至少有一个法人股东,股东中至少有2个(含2个)以上股东(包含法人股东)具有五年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法人股东中的股东具有五年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的,则视同该法人股东具备此经验。股东中至少有1个曾经参与10万(含10万)以上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已经清算或正在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投资人债务偿还的要求
1、要求投资人(重整方)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兑现10万元(含本数)以下债权人的债权。
2、要求投资人(重整方)在《破产重整计划》中确定的重整期限内(重整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日止),依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重整计划》中确定的债权数额,按照第一年20%,第二年30%,第三年50%债务清偿比例对10万元以上债权进行清偿,并力争提前完成清偿工作。
七、报名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1、欢迎广大有意向投资人前来洽谈。请有意向投资人务必在2018年10月23日下午17:30点前与管理人朱先生联系报名(联系电话:13905518995)并按照招商公告中规定的准入条件提交相关材料。(注: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3日下午17点30分前,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7点30分前,寄至或交至皖宣城市绩溪县望徽路5号绩溪县徽信会计事务所程先生收。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13905636060。)
2、报名截止后,在绩溪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由管理人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中,综合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验、公司股东组成情况、对本重整项目前期调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后依法确定投资人(重整方)。之后,由管理人依法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3、具体项目资料、债权债务等数据信息以管理人答复、说明为准。欢迎广大投资人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一步了解该项目重整计划和相关政策。
联系人:绩溪县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朱先生。
邮箱:13905518995@163.com。
特此公告
绩溪县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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