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绩溪县2018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8 15:57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皖农科函〔2018〕1119号)有关精神,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县招募3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其中食用菌生产与加工技术指导员1名、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指导员1名、黑猪养殖技术指导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一)农业乡土专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三)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四)新型职业农民;

(五)种养能手。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敬岗爱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在服务区域内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特聘农技员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种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示范展示先进实用技术,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种养殖户的科学种养水平,解决种养殖产业发展难题。

(二)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精准脱贫。特聘农技员需深入了解贫困村和贫困户情况,因地制宜带动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为贫困户从事种养殖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助力贫困户精准脱贫。

(三)结对基层农技人员,提升技术水平。特聘农技员要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委B108室报名,填写申请表。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到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联系电话:0563-8169110。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委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县农委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县农委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皖农科函〔2018〕1119号)要求,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对特聘农技员年终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助。

 

                                           2018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