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8〕149号)精神,2018 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我县2018年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进行公示,并将组织公开竞争申报。
一、项目名称:
2018年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
二、 实施内容:
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运营、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开展“三变”改革和农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吸纳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特色产业,精准脱贫;鼓励委托专业机构人员为合作社提供统一做账、财务审计等服务,聘任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为合作社提供系列服务工作。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投向:
1、项目资金:90万元。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3家申报单位实施本项目。
2、项目资金投向:补助标准为每个实施主体30 万元。
四、申报主体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列入经国家 9 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名录。合作社未达到吸纳 30 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社员实现产业发展、精准脱贫要求的不予支持;2017 年已经承担中央财政该类项目,本年度不予支持。未录入农业部“新农直报系统”的本年度不予支持。
五、公示时间: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3日止。申报单位于公示期间申报,以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形式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程叙海,联系电话:8158011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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