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10:56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农办〔2019〕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培训机构,现公告如下:

2019年绩溪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25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00人。

一、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50人

  1. 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等;培训对象条件为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要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2017、2018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职业素养、涉农政策法规、“三农”文化、农业生态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金融、信息化手段应用(含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等内容。专业技能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3. 培训产业:茶叶产业50人(学员遴选范围金沙、家朋、伏岭、扬溪4个乡镇),山核桃产业50人(学员遴选范围家朋、伏岭、板桥头3个乡镇),蔬菜产业50人。
  4. 培训要求: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以上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聘请本县公职人员以外的授课教师不少于50%。
  5. 培训机构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⑵具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技术人员、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

⑶具备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专业培训、管理经验,具备跟踪服务培训对象三年的能力,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且无不良培训纪录;

⑷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市、县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00人

  1. 培训对象:主要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农村信息员;培训对象条件为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2017、2018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职业素养、涉农政策法规、“三农”文化、农业生态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金融、信息化手段应用(含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等内容。专业技能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3. 培训范围:村级动物防疫员50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村级信息员50人。
  4. 培训要求: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理论课2天,实践课3天。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以上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聘请本县公职人员以外的授课教师不少于50%。
  5. 培训机构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⑵具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技术人员、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

⑶具备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专业培训、管理经验,具备跟踪服务培训对象一年的能力,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且无不良培训纪录;

⑷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自愿接受市、县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按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有:1.法人资质和机构代码复印件;2.培训申请书;3.培训实施方案和具体培训计划(附课程表);4.实训基地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至4月26日,咨询电话:8169110。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19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