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安徽省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019年5月22日经绩溪县政府研究,对2019年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进行了具体安排。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资金安排项目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日期: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30日。
二、公示期间:绩溪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接受反映项目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绩溪县财政局:0563- 8165247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0563-8159219
附件:2019年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拟安排项目表
绩溪县财政局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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