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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绩溪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信息公示(第三期)

发布时间:2019-06-03 11:50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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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规定,按照《2019年绩溪县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份对市场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样检验,现将抽样检验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抽样检验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肉类、水产、鲜蛋等。抽样检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

本次监督抽样检验食用农产品样品15批次,其中合格产品12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各批次监督抽样检验结果如下: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2019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信息统计表(2019年3月合格产品)

序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抽样时间

检验结果

备注

1

绩溪县建德肉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生活广场B55

猪肉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2

绩溪县华阳正其肉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猪肝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3

绩溪县永红肉店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生活广场B55

猪肉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4

绩溪县未林鱼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鲈鱼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5

绩溪县未林鱼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草鱼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6

绩溪县未林鱼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鲫鱼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7

绩溪县爱娣蛋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红壳鸡蛋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8

绩溪县爱娣蛋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土鸡蛋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9

绩溪县建华肉类经营部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生活广场B50

牛肉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10

绩溪县志明家禽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农贸市场46号

蛋鸡(鸡肉)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11

绩溪县志明家禽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农贸市场46号

三黄鸡(鸡肉)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12

绩溪县书园冷冻食品经营部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生活广场At83

鸡爪

散装称重

2019-3-26

合格

 

 

2019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信息统计表(2019年3月不合格产品)

序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抽样时间

检验结果

不合格项目

1

绩溪县未林鱼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河虾

散装称重

2019-3-26

不合格

呋喃西林代谢物

2

绩溪县发根菜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绿豆芽

散装称重

2019-3-26

不合格

4-氯苯氧乙酸钠

3

绩溪县发根菜摊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华阳农贸市场

黄豆芽

散装称重

2019-3-26

不合格

4-氯苯氧乙酸钠

不合格项目说明:一、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我国在2002年3月由农业部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将呋喃西林列为禁用药。

二、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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