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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3 16:4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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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5月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63-201969(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59135    传真:0563-8166939

联系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何川一号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6月3日

20194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安徽五蜂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五蜂园蜂产品加工厂整体搬迁入园“退二进三”项目(阶段性)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环函〔2019〕52号

2019年5月27日

2

关于绩溪县华龙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项目(阶段性)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环函〔2019〕53号

2019年5月27日

3

关于绩溪县家朋乡山珍炒货厂绩溪县山核桃加工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环函〔2019〕54号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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