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可威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双休闲鞋与跨境电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双休闲鞋与跨境电商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绩溪县可威鞋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原绩溪县昌盛化工有限公司,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0万双休闲鞋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复合、粘合成型、烘干、上邦、刷胶和帖鞋底等工序产废气节点处安装集气罩收集,使用密闭的烘干设备,烘干设备两边端口各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一并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排放要求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浓度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2、废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和冷却塔间接冷却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破损的废包装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能回收的包装桶回收利用,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9]45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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