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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9-08-15 14:49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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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台风“利奇马”影响,我县部分乡镇受灾严重,也给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灾难过后,更需要我们同心协力,共度时艰。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们在开展生产自救的同时,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要把好食品原料关。洪灾之后,食品及其原料容易受到污染。要认真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要采购淹死、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不要采购腐败变质、受潮发霉的食品原料。

二要把好食品贮存关。台风中受淹、停电时解冻的食品及原料要认真查验,被浸泡过、污染变质的要果断丢弃,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或者用于生产。食品原料必须按规定存放,防止受潮霉变。

三要把好清洗消毒关。对食品加工、贮存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并注意防蝇、防虫、防鼠。所有用品用具,特别是受淹污染的工用具要在使用前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四要把好人员健康关。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凡有手部皮肤伤口或感染、发热、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及时就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五要把好制作过程关。控制好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加热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凉菜、生食水产品、现榨饮料、水果拼盘等高风险食品应慎重提供,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要重复利用。

大灾无情人有情。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用良心和行动,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为重建美好家园尽一份责、出一份力。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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