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绩溪县长安镇高杨村、大谷村、庄团村、坦头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议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5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绩溪县发改委审批股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绩溪县长安镇高杨村、大谷村、庄团村、坦头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地点:绩溪县长安镇高杨村、大谷村、庄团村、坦头村。其中长安镇高杨村场站位于村委会斜对面,占地面积约220平方米;大谷村场站位于大谷村委会背对面,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庄团村场站位于村尾河边,占地面积约245平方米;坦头村场站位于坦头村尾河边,占地面积约34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在长安镇高杨村、大谷村、庄团村、坦头村实施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 新建长安镇高杨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建铺设污水管道2330米,新建污水处理终端采用cwt一体化设备,处理规模为50m³/d。2. 新建长安镇大谷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建铺设污水管道3165米,新建污水处理终端采用cwt一体化设备,处理规模为50m³/d。3. 新建长安镇庄团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建铺设污水管道5724米,新建污水处理终端采用cwt一体化设备,处理规模为100m³/d。4. 新建长安镇坦头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新建铺设污水管道8186米,新建污水处理终端采用cwt一体化设备,处理规模为100m³/d。
项目总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41万元。其中高杨村309万元,大谷村368万元,庄团村547万元,坦头村717万元。
资金来源:采用PPP模式筹措资金
审批单位:县发改委
邮政地址:绩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3-8173139
电子邮箱:2494jix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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