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在管理人的有序组织下,通过非现场方式表决《关于调整重整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2019年9月26日在绩溪县公证处全程现场监督公证下形成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此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债权人为100户,代表金额460922598.37元。同意议案的债权人75户,占债权人户数的75%,债权金额323810787.66元,占该组债权总金额的70.25%。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结果:通过《关于调整重整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对绩溪县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绩溪县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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