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近日,县物价局成立检查组,先后对我县4个旅游景区、5家商场超市、2家液化气销售企业和6家宾馆酒店的价格行为进行随机抽查;向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经营者发放《绩溪县客运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提醒督促相关单位和经营业主严格执行客运价格政策。
在检查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坚持宣传教育先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和《致全县宾馆酒店业经营者的一封信》、《绩溪县客运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等宣传资料100余份,积极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咨询,努力提升全社会价格法治意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明码标价制度落实不到位、标价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准确记录在案,当场予以指出,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同时提醒告诫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虚假打折、虚构原价和违背价格承诺等违价行为,杜绝欺诈,诚实守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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