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文学习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以下简称《标准》),并就如何结合实际贯彻实施《标准》展开了深入的交流讨论,形成了贯彻意见。
《标准》突出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服务定位,重点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要求、场所与设施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与监督评价等内容。会上,在全文学习《标准》后,中心负责人就《标准》有关要求作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强调《标准》是国家层面出台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的最新政策规定,是中心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新目标,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加强学习,对比分析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标准》服务各方市场主体,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量化服务指标,完善功能标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会上,还集中学习了宣城市近期制订出台的《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等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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