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财政局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作用,紧紧围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村民意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严格做到四规范,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惠及更多农民群众。
一是规范申报流程。严格按照“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前期考察和审核筛选,项目审批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
二是规范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户核算,确保已筹资金及时上缴专户,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三是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公开发包等管理规定和公示制度,所有项目完工后根据考核评价办法进行验收和审计。
四是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等规定办理项目资金拨付、结算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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