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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四举措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发布时间:2019-06-21 10:36 来源:县卫健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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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管理,改善环境卫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全县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快捷的卫生健康服务,绩溪县卫健委针对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整治、基层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成立了以县卫健委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各股室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考评验收工作。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6月20日召开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会,对三项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时间节点、整治内容、具体措施。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一是重点解决贫困人口漏签约、家庭医生履约不到位、履约记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二是根据《绩溪县医疗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针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为目标,通过全员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有效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环境卫生面貌。三是针对市卫健委对我县医疗机构院感重点部位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行包保责任制,实行医务人员包村包户,明确职责。要穷尽一切手段,采取一切措施,整改一切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四、健全机制,形成长效。建立健全问题通报点评、交叉检查、问题整改发函及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导致工作受到上级批评通报、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周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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