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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产业灾后管理措施建议

发布时间:2019-08-12 16:43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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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检修生产设施。修复加固栏舍和生产设施,及时恢复水、电、路等,检查粪污处理设施,尤其对防暑降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规范处理死亡畜禽。对死亡畜禽,要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及时转移受灾畜禽,清除污水、污物,对畜禽饲养场所、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等清洗后进行一次全面消毒灭源,每天更换消毒池消毒药。加强通风换气,开展防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加强饲养管理。创造良好的饲养环境,保持畜舍内的卫生,及时清理粪便,保持舍内通风干燥,供给营养丰富的饲料和清洁的饮水,适当添加抗应激剂及免疫增强剂。注意做好受浸饲料的处理,如饲料霉变,不能饲喂,应做无害化处理,防止畜禽中毒。

五、加强疫病监测报告。加强疫情巡查,密切关注疫病、疫情情况。养殖场(户)、乡村防疫员、兽医及其他人员一旦发现畜禽有群发疫病现象,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到乡镇政府和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做好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前期紧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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