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活动,一是紧紧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活动主题,在长安镇街道边设置宣传场所,重点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采用法制宣传图版、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工作人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现场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余种共100余份。三是宣传人员一起深入食品经营店、药店、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自身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安全。
长安市监所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促使农村消费者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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