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要闻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致信货源单位和车主宣贯《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发布时间:2014-05-26 15:22 来源: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
【字体大小:

20143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将在61日起开始施行。绩溪县交通运输局为了有力遏制屡禁不止的“双超”现象,加强“双超”治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近日,致信货源单位和车主,宣传《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通过致信方式,就“双超”治理的法律法规告知货源单位和广大车主,以此提高他们对“双超”治理的法律意识,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遏制“双超”行为,共同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