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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走进家朋学校宣传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4-06-03 17:12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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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上午,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科协、县民盟组成宣传队,走进家朋学校开展法制与科普宣传活动。县民盟成员吴律师为该校高年级小学生幽默生趣地宣传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则为低年级(一、二、三年级)小学生带来了以“法制、科学与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小讲座,意图向学生们介绍《食品安全法》这部与每个人生活都密切相关的法律。

面向小学生宣传法制、科学和食品安全,把握一些“教育心理”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现场完成由“监管”到“教育”的身份转变,全神贯注到“小学老师”的角色扮演中。该局执法人员采取了多种方法:

一、观察学生的表情,倾听学生的感想,注意适时地给予孩子们一定激励和诱导。起讲时,请孩子们朗读“物质世界是由原子组成的!”这句著名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的至理名言,向他们传递正确的唯物主义世界观。

二、和孩子们拉近距离,因为我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61正式施行方将五周年,而61又是儿童节,在讲座上便把《食品安全法》比作五周岁的儿童,告诉孩子们:“她的生日和你们的节日(儿童节)是在同一天”。

三、简单形象地打比方,为了使学生对法律文本的基本形式有所认识,执法人员们把法律和考试试卷作比较,法律是一条一条的,就像试卷是一题一题的一样;又比如,向孩子们介绍食品包装身上的“QS”标识(即“质量安全”标识或“食品生产”标识),执法人员即兴把该标识称作“蓝领巾”,“瞧,少先队员要戴红领巾,预包装食品要戴蓝领巾呢!”

四、举新鲜、奇特而通俗的例子,为切入讨论“食品安全问题”,该局执法人员在幻灯片中楔入了“青菜和青菜虫”、“大螃蟹”和“酱牛肉”等三张有趣的奇石图片让孩子们先琢磨辨认,既激发了他们的想象力,也提高了课题的趣味性,使孩子们乐在其中,进而再开始向他们介绍“环境污染、腐败变质和人为添加”等三个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

五、把握知识深度和条理性,把《食品安全法》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和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一并归纳为“科学”,讲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涉及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则梳理为“法制”,点到为止,尽量避免学生听不懂、“皱眉头”。

马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就要到来了,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社会共治”依然是“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核心关键。通过开展法制、科普进校园活动,加强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正是“激发正能量·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一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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