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终止妊娠药品市场监管。一是组织零售药店签订零售药店守法经营责任状,严格执行计生药械相关管理规定,不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不购销米非司酮等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处方药,只销售明确标注有OTC标识的非处方药,并在醒目的地方张贴标语。二是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加强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严格审查购货单位资质,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严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终止妊娠药品。三是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将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列入主要内容,保持高压态势,对于违规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依法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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