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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绩溪县云鹤堂大药房医保服务定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1 09:59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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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经单位申请、材料受理、资料审核、集体审议,决定解除绩溪县云鹤堂大药房(机构编码:P34182400708)医保服务协议,并取消其医保服务定点,现予以公示。

 

 

 

 

绩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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