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经营市场,打击非法经营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绩溪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暑期学生配眼镜高峰期的特点,近日开展了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等产品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经营隐形眼镜是否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采购产品时是否索取了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是否经营无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润滑液,验配师是否在岗,是否按要求登记进货和验配记录等。共检查辖区内4家持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按规定未做到位的1家督促其当场整改。
医疗器械监管人员提醒消费者,由于隐形眼镜要置入眼内,直接接触角膜,如果验配不正确会导致诸多隐患。购买隐形眼镜应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正规眼镜店,经过专业人员的验配后方可配戴,以保证自身的眼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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