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10日,按照《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要求,县食品安全监管局对全县豆制品加工小作坊逐户进行实地检查,了解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原料采购贮藏、生产加工流程、产品销售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共检查豆制品小作坊15户,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小作坊加工场所条件简陋;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原料采购索票索证不全,未建立进货台帐;有部分小作坊将大豆等原料与其它杂物堆放在一起,无独立的贮存场所;部分小作坊使用的容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成品露天放置,无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无专门存放场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未按标准要求过秤定量添加:部分小作坊在加工过程中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井水或山上的自流水,无水质报告。本次检查中未发现豆制品加工小作坊有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