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2014年3月1日前在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的营业执照(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监局登记窗口提交《营业执照换发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我县集中换发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工作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全面展开。
为使换照工作有序开展,市监窗口细化规范流程,拟定换照公告,印制换照表格,通过媒体、办证窗口以及结合市监所日常巡查等向申请人进行宣传告知,明确换领营业执照的范围、时间、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同时设置了换发执照的绿色通道,并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避免因换照时间集中而产生“一窝蜂”现象,防止申请人因等候换照时间过长而出现埋怨情绪,稳步推进换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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