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所长胡胜平指出,《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中对经营场所店招的登记、内容、版面等有明确要求,如“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其他的都要申请户外广告登记方可发布”,当前,部分经营场所并未按照此规定执行,部分经营场所店招具有显著的广告性质,不仅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同时也对全县城市形象造成损害,存在极大地危害。
胡胜平要求华阳市场监管所全体干部要自觉地认真学习《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做好业务知识准备,提高专项执法能力,下一步,根据县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按照《绩溪县“三边四线”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对辖区内店招进行全面检查,并严格落实惩处措施,全力扭转当前辖区内店招存在的种种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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