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通知要求,近期,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做好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学习省局《转发国家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的通知》了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安全形势,提高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配戴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安全性。二是对未取得角膜接触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不得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相关产品;三是对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看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否注册、看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看是否依法进行购销验收登记,建立档案并保存供货单位及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不得销售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的产品,并保证渠道正规,质量合格;四是建立完整台帐和相应资质档案,对购买此类产品的消费者应给予指导性消费并说明合理使用要求。此次检查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人,共检查眼镜店8家,其中4家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发现有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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