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皖府法领办〔2022〕11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运用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遵法守法、带头守法、模范用法,对全局学法、普法、执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三是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和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述法促履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督促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坚持每年向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在数据资源管理方面。对照省市下发的23类电子证照制证清单,持续推进电子证照规范化实时制证和便利化应用,安排专人做好每日核查,确保照面信息完整准确,办件与证照一一对应,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做好供水、燃气与省电子证照的对接应用工作,提高电子证照调用次数。推进“免提交”。通过数据共享、证照互认、远程核验、系统制表等方式,持续推进更多事项申请材料“免提交”。
2.在政务服务方面。深化综合窗口改革,设置为主题类、通办类、行业类三类综合窗口9个,推动全省通办系统“一口收件”,提升综合窗口运行效能,强化“一件事”集成办。2024年,已上线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等22个“一件事”。持续与杭州市临安区、黄山市歙县等多个地区开展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2024年,共计异地代收代办17483项,其中跨省通办178项。持续做好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发布惠企政策78项,惠及企业408家,奖补6248.37万元金额。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诉求“挂号”窗口,设立至今,通过线下窗口反映“挂号”受理企业诉求14条,均在期限内办结。
3.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方面。扎实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对日常监管、上级移交、投诉举报、县委巡察、审计反馈、评标专家专项清理以及交叉互查等问题,逐项建立台账,及时核查处理并及时上报。2024年,完成日常监督和大数据分析发现的2条线索的调查处理,对4家企业及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对4家企业记录不良行为。针对专项审计反馈的问题扎实开展核查,约谈教育评标专家13人,并对其中3人分别记15分处理。加强标后履约监管。积极开展标后履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履约情况及网络考勤情况进行检查,严查借用资质投标,标后管理不严,人员不在岗等问题。2024年联合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共开展标后履约检查4次,检查在建项目51个,对存在问题的20家企业记录不良行为。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开展全量检查,重点排查是否设置各类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等,保障各类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024年,全量检查招标文件84份,发出招标文件监督意见书3份、提示函1份,督促招标人及时整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一是根据年度机构改革所涉职能调整情况,持续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布实施工作。二是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及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机制。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县政府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公布本部门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年度执法统计年报,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公布行政处罚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严格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要求,综合考虑个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适当的处罚幅度行使行政处罚权。
(五)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一是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和执法审查,共同参与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书起草修订,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县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相关文件、政策,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制度上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主动争取财政支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宣传教育、装备配备等经费列入预算,为执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三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清单计划,在“三八”节、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日节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加强,普法方式创新不够,没有很好的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是执法队伍水平有待加强。我局取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时间较短,执法经验欠缺,执法工作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来抓,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集中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四)依法全面履行机关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等工作。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交流学习、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六)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全年重要普法节点,结合线上线下,采取多种形式展开普法宣传,全面提高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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