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县域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对照《安徽省传统建筑普查认定技术导则》要求,2024年5月-2024年7月绩溪县住建局在文物部门及有关乡镇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县传统建筑潜在对象进行调查遴选、信息核对、汇总。8月2日邀请业内专家对经普查遴选的传统建筑潜在对象进行认定评审,经专家评审认定符合传统建筑的有128处,经县住建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拟公布的128处传统建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地址:jxmczx@126.com
2024年8月22日
附件:绩溪县传统建筑(第一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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