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城区划定流动摊点临时疏导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控制总量,合理布点,规范管理,促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整体提升。
二、管理要求:
(一)自觉服从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经营,不擅自改变经营类别,不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摊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相关部门检查。
(二)保持摊位市容秩序整齐。不乱堆乱放、不私拉电线、不乱停放车辆、不乱搭乱建,不采用外放音箱招揽顾客,非规定经营时间不得摆放经营工具。
(三)保持摊位卫生环境整洁。在经营范围内设置防污铺垫,防止油污污染地面。劝导消费者不乱扔垃圾,收摊后自觉清扫摊位周边卫生,做到摊走地净。
(四)保持市政设施完好。不损坏绿化设施,不在电线、线杆等市政设施上悬挂物件等。
(五)确保安全生产经营。不得堵塞交通和影响消防安全。确保安全、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做到依法文明经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六)如因城市建设、交通管理及重大活动等需暂时停止出摊的,各经营摊主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七)对不服从管理、未按规定经营者,或在经营过程中对市容环境卫生造成较大影响或市民投诉反映强烈的,一律予以取缔。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设置点位及经营种类:
序号 |
名称 |
具体位置 |
经营种类 |
经营时间 |
备注 |
1 |
扬之夜市 |
灵山路灵山公园旁 |
夜宵 |
17:00-02:00 |
①综合类:以无油烟小吃、饮品、果蔬、土特产等为主。 ②疏导点具有临时性,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2 |
步行街 |
步行街内 |
夜宵小吃 儿童娱乐 |
17:00-02:00 |
|
3 |
老汽车站 |
登源路老汽车站内 |
综合类
|
05:30-12:00 |
|
4 |
城墙东路 |
城墙东路至聚和园 |
05:30-12:00 |
||
5 |
西区菜市场外 |
中王路与华高路交叉口 |
05:30-12:00 |
||
6 |
南门头 |
扬之北路与城墙路交叉口徽商银行旁 |
早餐类
|
05:00-07:00 |
|
7 |
中王路 |
来苏桥城市驿站旁(人行道) |
6:00-10:00 |
||
8 |
和顺江南府小区旁(人行道) |
6:00-10:00 |
|||
9 |
公园路 |
公园路人行道 |
6:00-10:00 |
||
10 |
步行街 |
台客隆入口处 |
6:00-10:00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