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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溪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0)》中的韦明液化石油气站位置调整公示说明

发布时间:2024-06-11 10:49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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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名称

《绩溪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0)》,业经县人民政府2021年1月18日批复同意并公布,该规划文本第27条表述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将韦明液化石油站迁址到 233 国道西南侧德瑞汽车加气站对面”。

二、规划调整内容

1.根据2024年4月28日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2次县长办公会纪要精神,同意韦明液化石油气站搬迁后规划选址位置位于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金山路西侧,其他规划内容不变。

2.投资企业名称:安徽绩燃能源有限公司。

3.现将《绩溪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0)》中的《燃气管网设施规划图》以及文本相关表述作修改调整,并予公示。

三、公示日期

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共30天。

四、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来函请邮寄至:绩溪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书面意见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564280718@qq.com;

3.电话咨询:0563-8156551。

如对《绩溪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0)》中韦明液化石油气站规划位置调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因规划位置调整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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