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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08:34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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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中考在即,为确保我县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城区范围内高、中考期间(包括备考期间)环境噪声实施临时性严格管控。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6月1日至6月16日, KTV、室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严禁超音量经营,其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干扰居民、学生学习和休息;城区范围内除学校外,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户外高音广播喇叭;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适当控制时间,禁止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学生生活、学习和考试;严禁沿街店面使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高中考期间禁止一切产品促销演出活动;午间12点至14点、晚间19点至次日6点禁止在居民区内进行施工装潢。严禁夜间大排档经营者在经营时聚众喧哗;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鸣放礼炮,绩溪中学考点及考生集中住宿地点周边范围内“红白”喜事禁止乐队演奏。

二、在高考期间(6月6日晚18:00至6月9日18:30)、


中考期间(6月13日晚18:00至6月16日中午11:00)禁止一切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险抢修除外),暂停露天广场舞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各项文体休闲活动。绩溪中学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及考生集中住宿地点周边范围内,全天禁止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室内装修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考试、休息的行为。

三、高、中考期间,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和市监局将安排专人巡查和值班,重点加强考生住宿地和考场周边的噪声管理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563-8150883。

特此通告。

附件:高考、中考时间表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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