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宣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宣办电〔2024〕13号)有关要求,经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绩溪县2023年宣城市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安全生产类先进集体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3日。
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人应提供反映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反映电话:0563-8162036(绩溪县政府办)
来访地址: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B304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2023年宣城市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作为,为宣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务实,廉洁高效,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3.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优美,工作纪律严明,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发生,各项工作秩序井然规范,无“一票否决”情况。
4..主要工作处于同类单位领先水平,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
6.参评单位为企业的,须在宣城市注册并独立核算;无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事故;在经济效益、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质量品牌等方面,为宣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突破,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其它评选条件见分类子方案。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能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4.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转型升级、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
5.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以及为群众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6.其它评选条件见分类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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