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依法落实招标人招标自主权的同时,绩溪县通过招标人自查,监管部门检查,县域之间互查,把好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关,确保发出的招标文件合法合规,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一是落实招标人自查。招标人建立招标文件内部集体会商审核机制。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初稿进行审核自查,重点审核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等。参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条款设置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
二是监管部门全量检查。县公管局实时对纳入平台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展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视情况通过告知及时予以纠正,或发放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公开通报。今年元月份以来,共发出监督意见3份,督促招标人整改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严防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是开展县域间互查。通过开展县域之间交叉互查、交流借鉴,起到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有力、编制水平提升的效果。并将每次互查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情况纳入招标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内容,作为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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