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参保患者门诊就医与购药待遇,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3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5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75号)等文件精神,县医保局联合县财政、卫健、市监开展现场评审。
经评审,绩溪县永康诊所、博信诊所建立了“进销存”管理制度和患者购药、结算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进销存”系统台账,接入了智能监管系统,具备定点诊所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的资格,现予公布。
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个人和单位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单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材料,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63--8159670。
特此通告。
绩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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