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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五个强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4-01-22 10:08 来源: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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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我局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家底”进一步壮大,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各项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资产管理。以建立健全制度为抓手加强资产管理,先后出台《绩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绩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涉及管理、使用、处置等各个方面,逐步构建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

二是强化处置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物尽其用。规范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管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自行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是强化管理基础,实现动态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后,实现资产账与财务账数据同源,有效推动解决资产账账不符或数据不实等问题;实现资产收益“上可追溯审批源头、下可监控入库动态”,有效防范单位擅自处置资产、线下处置账外资产、处置收益应缴未缴等情况;实现预算单位资产购置和非经营性资产收入预算审核更加科学准确,有效防范应处置资产长期不处置等现象。

四是强化资产效益,提高资产绩效。为推进国有资产共用共享和集约化管理,我局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让闲置资产“活起来”,截止目前,我县共累计入仓资产152件,累计入仓价值23.45万元。常态化加强公物仓建设工作,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解决的不再购置,提高资产使用绩效,加强对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的归类整合,努力让“沉睡资产”变成“活资产”,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

五是强化管理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审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对于资产管理专项审查和财政检查中发现各单位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查找问题源头和原因,共同研究源头治理的办法和措施,发挥行业主管职能,下发整改通知书,共同督促资产管理责任主体建章立制,规范资产管理,形成双向发力,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资产管理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新模式。(许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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