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绩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
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和宣城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宣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宣编办〔2023〕70号)等文件要求,对照省统筹编制的指导目录,县政府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绩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绩溪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绩溪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绩溪县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在部门网站公布本部门完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强化政务服务事项与清单调整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本清单目录公布后,《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绩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绩政办秘〔2022〕54号)即行废止。
附件:1.绩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绩溪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
3.绩溪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4.绩溪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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