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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三制度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

发布时间:2023-11-30 17:19 来源: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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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建立和完善代理机构相关管理制度,致力提升我县代理机构工作水平,确保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代理机构月考核制度。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多角度的监督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规范采购行为,并将每月考核扣分情况通报至全县预算单位,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的依据,以此强化代理机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提升政府采购代理质量,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代理机关采购文件编制中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执行审查制度,履行监督义务,督促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依法保障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坚决维护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是推行代理机构跟班锻炼制度。定期组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跟班学习,引导其从监管部门角度看待问题,让代理人员跳出“代理”看“采购”,提升代理机构全局意识,并就代理机构执业过程中的遇到的痛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促进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营商环境政策的理解,加深了监管部门与代理机构的工作交流,有效提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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