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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积极推进农村产权规范交易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11-27 10:56 来源: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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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更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绩溪县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推进农村闲置资源综合利用,助力乡村振兴。

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在严格执行国家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绩溪县先后制定出台《绩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绩溪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流转交易暂行办法》《绩溪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等系列管理制度,为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规范流转提供政策依据,规范流转程序,为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加强业务指导,规范交易过程。在做好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登记服务、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场地安排、档案收集等相关工作的同时,致力于为村集体、农户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持续优化农村产权交易办理流程,简化交易材料,细化交易过程;不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多措并举对乡镇从业人员提供“不打烊”服务,线下发工作提示单,线上通过微信、QQ即时给予业务指导服务, 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时,积极与县农水局、林业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共享交易信息,协同监管。

赋能乡村振兴,发挥交易质效。规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流转,有力促进构建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到位、维护体系完善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饮水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盘活农村闲置资源。通过盘活利用闲置的原村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传统建筑等,采取出租、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方式,增加农户和集体收入。1-10月,32宗农村闲置宅基地(传统建筑)通过平台规范流转,成交金额177.65万元。(汪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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