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生活垃圾中转站环境管理粗放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宣中环改办〔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绩溪县城南垃圾中转站等在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部分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或周边水体。
二、整改实施主体
绩溪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完善中转站垃圾转运作业操作规范,加强站内管理;在中转站进站口处增设渗滤液和冲洗污水收集沟、收集池,定期将收集的渗滤液和污水转运至南郊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四、目标任务
规范管理中转站垃圾转运作业;增设渗滤液和冲洗污水收集设施,收集转运的渗滤液和污水得到规范处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反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我县立即安排人员对城南垃圾中转站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了《绩溪县城南垃圾中转站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组织施工改造,一是强化中转站垃圾转运作业规范化管理;二是2023年2月在中转站进站口处进行施工改造,增设渗滤液和冲洗污水收集沟、收集池,并安排了专用车辆及时收集抽取并转运渗滤液至南郊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833150
电子邮箱:xchw2013313@126.com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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