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部门

县医保局:“四项机制” 推进集中带量采购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10-23 09:25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为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绩溪县医保主动适应集采改革常态化、制度化新要求,探索建立带量采购“四项机制”,从严从实推进集采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推动12个批次500多个中选药品落地医疗机构,推进实施19类医用耗材,平均降价幅度约50%,累计节约医保基金4200余万元。

一是建立精准填报机制。严格每批带量采购报量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按时精准报量,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形式在线指导医疗机构精准填报预采购量,认真审核医疗机构提交的预采购量,识别异常数据,联系机构确认和说明,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目前,我县有18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了国家和安徽省、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参与率100%。

是建立集采预付机制。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建立预付机制,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集采产品采购款的周转金,减轻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中选企业交易成本。累计已预付医疗机构采购款292.1万元,同时积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结清货款。

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利用采购平台监管模块及时跟进各医疗机构采购动态和进展情况,对各批次集采药品耗材实行定期监测,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确保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指导医疗机构制定集采产品采购计划,厘清各批次集采产品的名称、规格、厂家等信息,避免漏采、错采。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集采药品耗材使用、回款制度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集采中选产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

四是建立结余激励机制。在全市率先推行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有效发挥集中带量采购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通过调取平台数据、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按照医疗机构集采产品有效报量、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等数据,期满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进行精准测算累计拨付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500余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