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宣农办〔2023〕42号)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绩农水〔2023〕216号),于8月7日在政府网公示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并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截止8月31日,共有21家县级家庭农场申报市级家庭农场,5家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通过材料初审、征求各单位意见等后,共有绩溪县红辉养殖家庭农场等21家家庭农场、绩溪县校头二都大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符合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农水局产业化办联系。
联系电话:0563-8158007 联系人:叶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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