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公管局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破除招标文件隐形壁垒、依法规范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等措施,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减轻负担。规范约定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形式、金额或比例,压缩保证金退还时限,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清理。鼓励限额以下、其他交易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探索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8月,共使用电子保函(纸质保函)共计6298 份,为投标企业释放沉淀资金 12.92 亿元,占比 85.64%。清退历史保证金129.7万元,实现见底清零。5个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免收190家企业涉及投标保证金692万元。
二是持续破除招标文件隐形壁垒,营造更好的交易环境。定期开展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从是否存在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等14个方面进行排查,并结合县际交叉互查反馈问题,督促招标人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严防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截至日前,共抽查项目45个,抽查比例60%,发现招标文件编制问题,及时下发监督意见书6份,督促招标人依法依规落实整改。
三是鼓励“联合体”投标,依法规范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依规、公平合理设置招标条件,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和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资格条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并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由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情形,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中小建筑企业与资质高、信誉好的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切实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建筑企业参与招投标市场竞争。1-8月,我县支持联合体投标的依法公开招标项目共计24个,涉及交易金额10.53亿元。(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方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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