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作为新安江重要发源地之一,生态价值尤为突出。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已历经3轮改革试点。随着皖浙两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补偿范围由原来的3市10县区扩大到4市全境34县(区)。绩溪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定位,着眼于发展全局,大力实施生态环保类项目,切实保护好上游水生态环境。
一是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绩溪县发改委于年初组织召开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专题座谈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卢东林主持会议并听取成员单位关于2023年工作谋划情况。结合成员单位意见,参照《安徽省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2023年重点任务分工。聚焦7个方面,共提出重点任务36条,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
二是做好建设方案意见征求。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3轮试点已经结束,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建设规划。县发改委领导在分管县领导带领下,分别赴黄山市、杭州市、宣城市,就样板区建设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全力完成国家发改委中咨公司来绩溪县开展的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规划调研工作,并召开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座谈会。积极向上对接,报送关于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的合作需求清单,围绕“六个聚力”共计提出20条合作需求。
三是有序推进样板区项目建设。绩溪县2023年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4000万元,已安排实施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溪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扬之源水电站依法关停退出项目、绩溪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项目、2023—2024年“生态美超市”建设运营项目等9个项目。总投资29.5亿元的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绩溪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绿色产业升级EOD项目已通过省级EOD项目库评审并推送到国家生态环境部。
一江清水出新安,作为新安江的重要发源地之一。绩溪县将持续做好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谋划生态环保类项目,充分发挥生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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