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翚溪小区北区住宅楼工程等项目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4 15:5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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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的规定,由绩溪县盛松古典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翚溪小区北区住宅楼工程和绩溪天科矿石有限公司1#、2#厂房工程分别于2010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公司承诺工资无拖欠并已全部结清。目前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进行公示。项目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于公示期内到绩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内如无举报或投诉,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23日

联系电话:0563-8163682

联系单位:绩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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