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信管列入〔2023〕01号
“安徽省绩溪县恒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8户市场主体未报送2022年度报告(名单附后):
经查,你单位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绩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绩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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