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为其产品链上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相关产品,其安全性同样重要。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在重视食品安全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近期,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某经营户销售的铝箔纸外包装显示可食品接触用。经查,该铝箔纸于2020年1月5日生产销售,保质期36个月,现场检查时产品已超过保质期,该产品信息明确标注“可食品接触用”,可用于包装食品,属于食品相关产品。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铝箔纸2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二十元的行政处罚。
虽处罚金额较少,但对经营者也起到了震慑教育作用。铝箔纸作为可食品接触用的产品,超过保质期后仍在销售,为法律所禁止。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存在很大的质量不可控风险。过期铝箔纸会产生铝的氧化物,使其表面失去光泽而变色,被用于食品接触加工后,也大大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此次行动,以“两手抓”严控严管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通过行政处罚“回头看”,帮助经营者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整改,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促进构建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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