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今年来,绩溪县统计局从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合力和提升监督质效三个方面推动《监督意见》落实落细。
强化监督意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监督意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年度理论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各类培训20余次,在县委党校举办统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人员超过600人次;推出首席统计员、住户调查员到县统计部门跟班学习机制,年内实现首席统计员跟班学习全覆盖;对全县20家单位首席统计员开展年度述职评议,将统计监督列为重要内容。
增强监督合力。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结合“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对11个乡镇和县经开区开展统计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抽派1名班子成员参与新一轮县委巡察,实现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提升监督质效。紧盯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组织对603个企业(项目)统计数据进行核查,并对172个企业(项目)进行统计业务再辅导;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新增编制3人,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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