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公管局以“防”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风险防范措施,对岗位廉政风险、工作环节风险、法律风险,锁定履职界限、规范操作程序、完善监督制度,强化权责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完善岗位职责,实现平台构架科学化。按照权责一致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分解岗位职责,突出岗责体系的管理功能,科学界定、细化每个环节的工作职责、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形成“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的责任链条。全面排查梳理风险点,开展风险点穿行测试,动态调整刷新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遏制风险问题发生。
二是完善业务流程,实现平台运行规范化。以完善业务流程为主线,对岗位涉及拥有人财物分配处置权和审核把关权的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对每个岗位、每个成员在执行中的协作关系作出合理界定,明确各项业务程序、工作标准,从而规范权力运作。实时完善业务流程,问题发现一处、工作流程完善一处,确保风险漏洞有效管控。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实现平台监督制度化。以建立健全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平台规范化运行为核心,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信息审核、服务见证、评委抽取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配套的监督制度,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实用的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形成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将预防风险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凃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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