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现就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方案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来源
1.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贰万元以内(¥:220000.00以内)。
2.资金来源: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三、采购内容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编制完成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技术评审。
四、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编制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资质原件复印件。
4.编制工作由供应商独立完成,不得分包,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
五、采购、评审方式及实施时间
1.采用公开询价的采购方式,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报价单位应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于2023年5月9日10时前密封包装邮寄至或直接送达至我委。
2.自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2023年6月上旬前完成采购内容。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履定付款。
七、其他
1.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的、未密封包装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2.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5月8日10时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我委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4室)。
采购联系人: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崔某,0563-8162494
联系时间:即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8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4室崔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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