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部门

绩溪县:强化标后履约管理,促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25 14:21 来源: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
【字体大小:

近年来,绩溪县公管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六稳六保”措施,通过强化标后履约管理,打击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破解招投标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促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履行标后履约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配强项目管理班子,强化人员考勤、工程变更等履约环节的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尽责、全面兑现投标承诺,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违约行为,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严禁变更后的关键岗位人员存在没有与中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情形,严禁变更后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低于原岗位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因人员不在岗、考勤不合格、人员变更以及其他未按合同履约等情形,涉及合同违约的,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中标单位合同履约反馈机制。建设单位定期向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和县公管局如实反馈中标单位合同履约情况。主要包括中标单位是否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提交履约担保、是否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人员变更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挂靠等。

四是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联合检查。联合行业行政监督、审计等部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不定期、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情况联合检查,共同打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配合职能部门对建设单位标后履约管理履职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其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约、工程变更、计量签证、工程价款结算初审、违约责任追究等方面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形式主义等情形。(县数据资源局 凃风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